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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安和平分局、和平区司法局: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决定在和平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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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承接激励措施分解清单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区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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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落实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和平区落实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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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区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和平区落实老年教育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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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和平区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和平区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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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和平区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4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和平区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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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和平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和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和平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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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2014年和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14年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2014年5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 2014年和平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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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改革区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若干措施》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0年11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改革区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若干措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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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和平区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9年2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和平区促进老字号创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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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和平区贯彻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和平区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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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和平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和平区加快推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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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和平区开展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2014年2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和平区开展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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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和平区区级行政单位房屋资产盘活工作方案》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0年9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区级行政单位房屋资产盘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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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和平区区属党政机关闲置房产出租出售工作制度(试行)》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和平区第十一届区委常委会第214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0年4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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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和平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若干措施》已经和平区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0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若干措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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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和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8年11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 和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1.1编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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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和平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已经和平区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0年1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和平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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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局、公司,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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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经和平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和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平政规〔2021〕2号)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一、将“1.6.1 事件分类”中“(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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